广州一家化工用品公司经理来郑州盗窃车辆,可他没想到的是,自己的一举一动没有逃脱GPS汽车定位系统的视线。昨日,这个经理被中原区法院以盗窃罪、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,剥夺政治权利2年。
据介绍,现年36岁的张志强,
原为广州众嘉化工用品有限公司经理。去年4月4日,张志强曾租用郑州风行汽车租赁公司的黑色帕萨特轿车。租用期间,张志强偷配了一把该汽车的钥匙,并根据租赁合同上载明的轿车的基本情况,伪造了机动车行驶证、车牌照等物。
去年5月12日上午,张志强携带上述假证件等物品从广州乘火车来到郑州。当天13时,他赶到郑州风行汽车租赁公司楼下,乘中午无人之机,用事先准备好的汽车钥匙将前次租过的价值18.4万元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偷开至杨某的洗车店,借口要卖该车让洗车店的人将该车的车牌照卸下,以便替换上其伪造的假牌照。
当天14时左右,郑州风行汽车租赁公司人员发现帕萨特轿车不见后,立即启动轿车GPS汽车定位系统,寻至杨某的洗车行。张志强在逃跑途中将追赶的群众赵某右手打伤。后张志强被公安人员抓获。
中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志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价值数额特别巨大;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,其行为分别构成了盗窃罪、故意伤害罪。